您现在的位置 : 中心首页 >> 教学管理 >> 中心规章制度 >> 正文
请输入搜索信息:

学生日常考勤暂行规定

发布时间:2020-05-08   点击:

为了规范和加强参训学生的日常管理,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,特制本规定:

1. 学生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,符合本工种的安全要求,否则一次扣5分;如果不听劝告,或同一工种达到3次,则成绩不允许为优秀;情节严重的,成绩为及格;情节特别严重的,成绩为不及格。

2. 长头发同学,必须将头发盘在头上,并戴上安全帽,否则一次扣5分;如果不听劝告,或同一工种达到3次,则成绩不允许为优秀;情节较为严重的,成绩为及格;情节特别严重的,成绩为不及格。

3. 学生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的,一次扣5分;迟到或早退5分钟及以上的,按旷课处理,旷课几分钟就在本工种的总分中扣除几分,并记入旷课累计时间;如果旷课次数达到3次,则成绩不允许为优秀;达到5次,成绩为及格;5次以上的,成绩为不及格。

4. 主要实习项目有漏缺或实习时间少于1/3者,该项目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,必须重修。

5. 实习中有违纪现象,经教育不改;或有严重违纪行为;或发生重大事故者;均取消实习资格,实习总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

6. 在实习期间,病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三分之一以上者,或事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四分之一以上者,实习总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


Copyright©2020 山东科技大学工程实训中心

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 鲁ICP备09051012号